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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将受严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08:23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2006年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之际,国务院近日出台了《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条例规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
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根据条例,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必须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运输车辆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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