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民资参与银行重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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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如果在重组过程中,同时吸收国内民营资本和海外投资者,形成以国有资本为主、民营资本和海外投资者资本为辅的股权结构模式,那么,这个股权结构就较为完善,又可以吸收、学习境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还不会减弱国家对于商业银行的控制力。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2006年工作会议上强调,2006年是我国银行业入世
我国银行业入世后过渡期不到一年就要结束,银行业改革也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国内将有更多的商业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进行重组。在这个重组过程中,吸收投资者,扩大资本金比例,是一个重要内容。然而,我们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重组过程中把吸引投资者都放在了境外战略投资者方面,考虑和吸收境内民营资本几乎没有。造成这种原因有市场准入的限制因素,有认为吸收海外投资者不但可以扩大资本金,也可以引入先进管理,对于促进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有重要作用的原因。 但是,如果只允许海外投资者参与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重组,那么,有可能造成这样一些不利情况:一是把内外资投资者没有放在一个尺子上,对国内民营投资者不公平,明显带有歧视国内民营投资者的嫌疑。二是如果商业银行重组中过分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就会削弱国家对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力。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状况下,国家对于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力尤为重要。就拿宏观调控来说吧,我国目前不像发达国家那样,对于经济调控采取完全经济的、间接的手段,虽然我们最终也必须采取这样的手段来调控经济,但是,在体制交替过程中,在目前复杂的经济现象下,现阶段还必须辅之于必要的行政手段。对于我国经济或过热或过冷的每一次宏观调控,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服从和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时,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都或多或少地要牺牲一些自身利益。如果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只形成国有和海外投资者两种股权结构,那么,如果服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银行自身利益相矛盾时,海外投资者就会强调自身利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就很难执行和落实,国家控制力就会减弱。而现阶段,我国宏观调控政策是要加强而不是减弱的时候。 因此,积极引导民营资本等国内外资金共同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意义重大。就拿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如果在重组过程中,同时吸收国内民营资本和海外投资者,形成以国有资本为主、民营资本和海外投资者资本为辅的股权结构模式,那么,这个股权结构就较为完善,又可以吸收、学习境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还不会减弱国家对于商业银行的控制力。因此,下大决心在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得力政策,积极引导民营资本等国内外资金共同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是一个非常可行和迫切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