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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道交安全条例尘埃落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 16:5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记者18日从广东省人大获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经过三次审议终于通过表决。自去年5月1日交法实施以来,新法与现实案例的碰撞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广东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的关注。

  《条例(草案)》每一次审议的草案都有较大的改动,先是细化了“机动车撞人”责任负担,出现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提法,并提出了机动车号牌有偿使用所得纳入
社会救助金及对交警执法的适当“放权”“削权”。

  一审草案补充了老、幼、孕、残等行人过街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提出不合理限速导致

高速公路不高速,质疑
交通事故
发生后,登记车主负连带责任等问题。

  二审草案对多个重要条款进行了修改,在保护行人的同时,机动车免责比例被进一步提高,同时对司机关注的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有偿选号等问题做了重大修改。

  三审提交的《条例(草案)》针对当前多发的社会现象,并根据上位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一系列修改,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不搞“一刀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被全部删除,医院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拖延救治事故受伤人员,电子眼应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等细微之处。

  广东人大代表普遍认为,这次《广东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立法的几次审议、几易其稿并通过,体现了立法的严肃性及代表们对社会、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

  (邓新建任宣)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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