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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农民工问题七大“瓶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 10:4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解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解决农民工问题要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会议提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七项重点工作是: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

  据权威人士分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这表明解决农民工问题已经到了系统操作和全面启动阶段。

  1、法律援助制度有助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政策: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解读: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应有的权益,尽快建立和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各部门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积极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解决拖欠工资的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维权纠纷。人民法院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受理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应作出减、缓、免的决定;受理案件后尽量缩短审理时间,多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符合条件可以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在判决时,应当将农民工诉讼的误工费,请律师费,旅差费,证人出庭费用等直接损失列入赔偿范围。

  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大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法律意识。广大律师应积极伸出援手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实施无偿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不应仅仅对本市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也应为外来的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

  公证机关应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可以会同建设行政部门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公证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由欠款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在欠款到期后,可由农民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从工程款中划拨。

  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就需要把进行相应的立法、强化执法和建立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

  2、以企业为纽带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

  政策: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解读:有关专家提议,解决目前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应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要在加大政府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政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决不允许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工生产。更不能以“保护投资环境”为借口,降低甚至取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要培育积极健康的劳动力市场,让农民工在获得工作的同时,得到职业培训和教育,获得劳动保护。要对企业主、特别是小型私营企业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指导他们在发展企业的同时,肩负起社会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工人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得到落实

  要建立劳动安全卫生三方协商机制,发挥社会伙伴的作用,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安全与健康。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国家协调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专门委员会,促进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之间的协商合作。鼓励企业劳资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在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上实现自我协调。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的作用,制约企业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促进行业自律和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监督企业为工人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条件,积极反映工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愿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我国将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

  政策: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解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农村劳动者总体素质不高,接受过职业培训的只在10%左右。为此,我国将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劳动力市场中技工短缺,大多数岗位需要具有一技之长、一定专业技能的劳动力,而不少农民工所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生产技能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生产的需要。因此,我国将进一步强化对未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劳动力预备制的组织实施力度,培养适合市场需要的技能劳动者。同时,加大阳光工程组织实施力度,按市场需求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针对农民工免费就业服务时间局限、工作资金不落实等问题,将会采取相应措施解决。今后三年,每年春节后组织实施“春风行动”,集中为农民工提供服务。

  他透露,针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和职业中介行为不规范,非法职介骗取农民工钱财、中介机构违规收费、劳动力市场中欺诈农民工的情况,坚持进行清理整顿。今后三年,将会联合相关部门每年对劳动力市场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同时在职业中介领域广泛推行诚信服务。

  此外,针对农民工的服务手段和方法不足,将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服务。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手段,开发针对农民工的服务项目和措施,提高对农民工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建立利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制度

  政策: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

养老保险办法。

  解读:针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面临的困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专家曾提出过4条政策建议:

  第一,国家应建立适合不稳定就业农民工特点的过渡性养老保险制度。专家建议,制度模式可采取统账结合,先建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时机成熟后再研究如何进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第二,为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建立大病

医疗保险。专家建议,目前开展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着重保护当期住院医疗。

  第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参与调研的专家认为,应建立由国家、集体、农民三方负担的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并在经济发展快的地区推进城乡协调的

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农村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接轨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

  第四,建立农民工应急救助机制。专家建议,通过政府和有关民间机构维护农民工权益,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对遭遇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民工,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性的应急援助。

  5、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容忽视

  政策: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搞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解读:在农民工子女入学完成义务教育的问题上,最低的标准就是使农民工子女“有学上”。至于学校的办学环境、师资力量等条件则都是可以逐步创造的。做到这一点,在目前情况下也实为不易。因为这不仅涉及我们现行的税收、财政、户籍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也涉及城乡二元结构等更具根本性的诸多复杂因素。然而无论如何,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开始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时候相比,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更进一步,物质基础有了新的改善,综合国力大大提升,我们应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条件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

  农民工子女是未成年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他们能否进入学校,接受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教育,将对社会的未来产生重要的影响。确保农民工子女入学完成义务教育,意义实在重大。

  6、民工的权益保障是执法问题

  政策: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

  解读:从法律的角度讲,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不是一个立法问题而是执法问题,是法律在执行中的失灵问题。《劳动法》的执行不力是导致农民工权益问题不断升级的重要因素。各级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尤其是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应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失职问题,要坚决对形形色色的“行政不作为”说不。具体而言,劳动监察执法部门有义务切实承担起查处侵犯农民工权益事件的主要职责,解决劳动法的执法到位问题,例如,拖欠工资实际上是一个企业信用问题,劳动监察、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的“信用匮乏症”的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罚。因此,各级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应克服“行政不作为”的惰性,切实履行自身的执法职责,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兑现法律的承诺,让《劳动法》真正成为捍卫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所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宝”。

  7、发展乡镇企业是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

  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扩大当地转移就业容量。

  解读:有关专家认为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缩短了转移的距离,减缓交通压力,节省来往费用,又减少了转移的盲目性,农民工的就业成本也大大降低。有利于充分就业。就地就近转移,使农村劳动力就业呈现较强的兼业性,在务工的同时,可以利用早晚从事农业生产,减少农民工就业的不确定性。也有利于避免“大城市病”。就地就近转移可以避免人口过于集中的问题。而富余劳动向非农产业转移,不可能靠国家投入,也不可能主要靠涌入大城市,而是主要靠发展乡镇企业来吸纳。只有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才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最便捷、最有效、最稳定的主渠道。

  本版整理 熊薇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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