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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封肉”申请原产地保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4:0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成为我市首个申请产品

  本报讯(记者 王蔚然 通讯员 陈震洲)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同安封肉即将向国家质检部门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一旦申请成功,今后同安、翔安之外地区生产的封肉都不允许再被称为“同安封肉”。

  据了解,同安封肉是我市第一个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根据我国去年7月起施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其中很重要的指标就是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质监部门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者依法进行处罚。

  据专家介绍,由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特定地域内的“共用性”(不为任何企业或个人专有),以及对特定地域外的“排他性”(本地域外不得使用,以及不可转移、交易),不但能引导当地企业,而且会吸引本地以外企业进入当地投入该产品产业。目前欧盟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00多种,仅法国就有423种,其中法国的香槟酒尤为著名。我国目前已对茅台酒、宣纸、武夷岩茶、安溪铁观音等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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