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深争金融中心各自出台发展政策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1:3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近日,由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事局五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对外发布,提出对金融企业高管给予股权、期权激励等优惠措施。《实施细则》对所涉及的金融企业及其高管人员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了年终加薪、年薪制兑现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以及以股权、期权等形式给予其高管人员的奖励税收优惠的计算方法等。
沪深推出多项优惠措施 在中国重要的金融城市———深圳和上海,此前也曾出台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深圳市提出促进金融业发展,策略包括和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协调,出台鼓励金融创新的政策,以及发挥深圳作为经济特区、作为改革试验田的作用,配合中央驻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争取将一些金融改革创新放在深圳先行试点。 上海则以浦东为龙头发展金融业。而浦东新区对于金融企业也出台了很多相关优惠政策。 多家金融机构“回流”北京 据北京市国资委金融事务处副处长郭浩介绍,2004年末,北京市金融业法人单位有677个,从业人员15万人;全市金融资产达到14.1万亿元,占全市资产21.7万亿元的65.2%,占全国金融资产32万亿元的44%。北京金融业增加值598.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4.0%,这在全国是最高的。金融产业已经成为首都经济发展的龙头产业和支柱产业。 近年来,一些金融机构总部“回流”北京的现象也非常多。据了解,2005年有10家保险公司的总部注册在北京,注册总资本高达49亿元。另外,中银保险以及中信证券都已决定将总部迁回北京。 显然,京沪深三地对金融中心的争夺已渐入佳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