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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企业够不够慈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9:11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章剑锋

  60岁的李新道始终无法表现出足够冷静的姿态,在1月19日于北京召开的“首届中国房地产慈善论坛”上,他是唯一一位被中华慈善总会以嘉宾身份从北京以外的地区邀请前来演讲的房地产商。在演讲中,这位辽宁开发商的措词显得异常激动。他说,“我认为需要救济的人还有很多,所以我们要发起更多的慈善活动。”

  这位富有的人在东北掌管着一家总资产达2.8亿的企业,他先后捐赠了1500万元钱物用于扶贫帮困,同时垫资接手一些地方基础公益设施建设,免费帮助困难人群动迁和治理环境。

  慈善水平不高

  李新道不认为讲究诚信和照章纳税就算一个好企业,他认为好企业应该做除此之外所有事情,最重要的一点是,企业是社会的财富因此必须把挣到的钱重新投入到社会,拉近富有和贫穷的距离。

  不过,在李新道前后发言的

开发商和一部份专家则有着与之完全不同的态度。

  北京一位开发商说,现在社会对

房地产企业有些不太公正的说法,更多是反映房地产企业的不慈善,而在他看来,房地产企业事实上可能是中国所有企业中最慈善的企业。比如,在中国,本不该由企业来做的“门前三包”以及一系列城市公用设施都有开发商的参与身影,在这同时,他们还会主动设立一些用于教育和环保的基金,里面也有许多开发商参与,他呼吁不要把慈善简单理解成是捐钱或者捐物,那样会是片面的。

  也有一些专家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媒体的非理性炒作及误导,使社会评价对于开发商产生不公正印象。

  但这马上招来了评论家的批评。

北京大学企业管理学院院长阎雨说,媒体只有客观公正的角度,没有责任和义务为任何一个行业或产业的个别人服务,只可能会由于某些综合性因素使信息披露出现误差,但主观上不存在误导意识。

  市场研究学者章林晓则批评说,在目前,中国的许多房地产企业连最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也难以尽到,甚至对法律责任也不予履行。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慈善做得很不理想。

  事实上,慈善事业本身就处于一种不理想境地,房地产企业慈善则更加不理想。中华慈善总会发布的调查报告称,中国开发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和理念及参与活动的广度均存在较大不足,在调查的1000家企业中,只有不到一成企业有意愿长期进行社会责任实践和发展规划。章林晓认为,《福布斯》的中国富豪榜里,房地产是中国产生富豪最多的行业,连续几年排名前100位的富豪中,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富豪高达50%以上,“内地富豪的捐赠却不到15%。”章说。

  慈善是一种责任

  美籍华人凌志和现在供职于世界宣明会,这是成立于1950年的一家跨国性慈善机构。

  凌志和说,自从来到中国,他们与许多国内外企业都有过接触和良好合作,但是说实话,他们没有与任何一家地产企业有过合作,连接触都没有,在国内一些商学会等中间机构和组织里面,尽管企业家云集,也没有见到过地产企业的身影。

  现在,中国的房地产企业仍处于一种为了发展而四处找钱的阶段,偶有慈善行动,也有很浓的商业色彩。凌志和说,企业是社会公民,要做个好公司,就要帮助和回报社会。

  那么,企业是否应该做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并非可做不可做。”北京大学企业管理学院院长阎雨说,这是全社会的责任,慈善是调和社会矛盾、营造公平环境、优化资源配置、创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房地产企业自然是义不容辞。他说,房地产是高利润行业,实际平均利润在20%以上,这一利润率相对其他行业企业简直可以说是暴利。这些利润一部分是企业创造的,还有一部分是相应的社会组成部分创造的,因此房地产企业拿出相应比例的利润作慈善事业是理所当然的。

  同时,地产企业有70%以上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银行,银行的钱大部分(约14万亿元)又来自居民的投资。公众是冒着巨大风险在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房地产企业的风险实际还在社会,其为社会做些慈善事情是合情合理的。

  另外,房地产企业占有的资源是最为宝贵的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占有公共资源,就有为公共服务的义务。

  章林晓显然也很支持这一点,不久前,有房地产商承认土地寻租让地产行业获得暴利。章认为,获得了暴利的地产商只有通过慈善的形式,将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暴利回馈社会,回馈民众,这样他们才能获得心灵深处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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