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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老龙口酒”名列红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6:20 辽沈晚报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质检部门获悉,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对包括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7家企业生产的117种白酒产品进行的抽查中,合格9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9%。

  其中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的“老龙口酒”等产品名列“红榜”;河北保定的“龙帝纯净酒”、湖南“乌龙山大曲”、吉林省“十八碗原浆酒”等产品因种种问题名列
“黑榜”。

  据了解,本次抽查的白酒产品铅、甲醇、杂醇油3项重要卫生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1%,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2%。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酒精度达不到明示标准要求;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影响白酒香型和风格;部分产品总酸指标不合格;总酯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部分感官指标不合格及产品的标签标志不规范。

  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要求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限期整改,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业内人士提醒,节日期间购买白酒时,要仔细辨认包装,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的产品,最好是选择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国家名优产品。

  雪痕 本报记者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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