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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分期发也不可能多避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3:26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消息今年以来,一直有企业财务人员来电,称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税的最新方法不太了解。加之今年开始执行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困惑更多。为此,税务界人士就年终奖有关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税率按一个月计算

  今年1月1日起,我国个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企业财务人员在扣个税时可充分利用,今年,当纳税人拿到2005年度年终奖时,就可比去年相对少缴一部分个税。年终奖税率按一个月计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年终奖如何缴税

  按国税总局要求,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高于(或等于)1600元,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此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年终奖-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要分成几次发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认为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1600元就不应该纳税的理解是错误的。

  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单位财务人员最好不要把年终奖金分解,采取分几个月或者按季发放的举措,一定要一次性发放给员工,不要“拖着”发。因为要分成几次发,只有一次能享受到除以12个月再计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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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了年终奖算算该缴多少税

  例证:①如果一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1600元(只有1400元),2006年1月12日,该单位再向该员工发放年终奖50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16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税。据此,应扣缴个税240元。

  计算过程为: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1600-1400)=4800元;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4800元除以12后为4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为4800×5%%=240元

  ②如果该员工当月工资所得高于1600元,则不需补足差额。单位在发放5000元年终奖时,应扣缴个税250元。

  计算过程为:5000÷12=417,适用税率为5%%,应纳税额为5000×5%%=250

  ③如果员工当月工资所得高于1600元,单位发年终奖10000元,应扣缴个税975元。

  计算过程为:10000÷12=833;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额为10000×10%%-25=975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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