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行推接力房贷 父子合力买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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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1:45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毛明江责任编辑 祝建华 房贷市场的持续低迷,让银行开始变招吸引新客户。农业银行近日宣布,在上海、北京、天津等8个省市分行推出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新业务。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农行上海分行目前已正式启动此业务。
据了解,上海农行此次推出的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是指以某一子女(或子女与其配偶)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该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购买住房的住房信贷产品。 “职场新人想贷款买房,较少的收入实在不够抵用;而拥有一定积蓄的父母却因为年龄的关系,贷款年限又无法达到最长。”上海农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个人住房接力贷款新业务可以帮助购房家庭解决此类“麻烦事”。 该负责人举例说,如果某贷款人年龄55岁,儿子刚刚工作,家庭月收入不到3000元。刚刚看中的房子需申请贷款金额为50万元。受目前贷款条件限制,其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年利率5.508%,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该客户15年内月还款额超过了4000元。这对于一位即将退休的老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庞大的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该客户就可以选择增加儿子为共同借款人,以接力贷款的方式来圆购房梦。” 上海农行规定,申请个人住房接力贷款需具备的主要条件有: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父母和子女均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共同借款人收入之和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父母中年龄较大的一方不超过60岁。关于贷款利率,对所购房屋为子女第一套住房的,可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据悉,日前,上海农行已有部分支行开始接受个人住房接力贷款业务。而首位来办理此业务的王先生,也正是想解决自己收入不高、父母年龄偏大,分开办理个人贷款都无法达到最佳状态的难题。 据记者了解,农行并非首吃个人住房接力贷款“螃蟹”的银行,建行上海分行早在2003年就在上海推出了类似业务。不过,由于多数银行为争夺房贷份额,对贷款客户收入证明审查并不严格,所以许多购房家庭都直接以子女名义申请中长期按揭,目前个人接力住房贷款业务在建行房贷业务量中仅占极小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