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玺
下笔时没想过要把这篇文章写成什么文体。只是把这两则见闻如实记下来。
小区靠近郊区,区外马路边这个冬天一到早晨,便有很多农民把刚刚起上来的蔬菜和花生摆在那儿卖。这给居民带来了方便,新鲜的蔬菜也让人十分喜爱。前不久的星期天早
上,我和爱人正蹲在一个摊边挑捡着什么,忽然主人拖着菜筐就跑。我和爱人一愣,回头一看,只见一辆市容车疾驰而来。没有看见或没有反应过来的,有的僵在那儿,有的只好侥幸硬挺着。车停下了。下来几个人,走到摊边,不由分说,扯起菜筐或垫地的塑料袋,就是一掀,结果将菜和花生抖得一马路都是,一个黄球鞋帮粘着黄泥的老头,眼眨巴眨巴就要流下泪来。我爱人好打抱不平,一见此,立即说,你们怎么能这样。一位老兄很凶地顶了一句:你不知道不允许马路边摆摊设点啊,这不安全也影响市容。可你们也不能这样粗暴啊,到处都在要求文明执法,你们这样把东西掀得到处都是,不也影响市容吗。一位小头头模样的人走过来,讪讪地解释,大姐,你提得意见很对,我们也是被逼得没法,不把他们赶走,也是我们失职,下次我们争取改进。一伙人钻进车,一溜烟跑了,丢下一路菜和花生让老农们在那儿一个个捡。
小区不远处就是通往火车站的主干道,与它相交的十字路口没有斑马线,却在离它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将绿化带辟出来一截画了一道,原因是便于两家很有名的大酒店车子绕出来。就在十字路口的一角,矗着其中的一家。由于档次很高,一到晚上,就餐的人很多,自然车子也很多,结果将人行道挤得满当当的,而且延伸很远,甚至还要占掉半边马路,还要占到十字路这边来。本来这里人行道就窄,马路也只有两车道,刚刚形成气候,日渐繁华,马路对面又在盖楼,于是每到此时这里便人车混杂人车争走。既然马路摆摊影响市容不安全,那么像这样让人车合流就安全就形象了。我不反对政府应该为企业做好环境服务,但像这样损害公众权利为此服务是不是有点太倾斜了呢?一天中午,终于出事了,我从中就餐出来,在大厅那儿,坐着几位老警,两个民工样的人一个劲地在掏口袋,掏了半天,只掏出来四百元钱,可怜巴巴地说,我们只有这点钱。交警看看一个矮胖人说,你看怎么样。既然这样,算我倒楣。我出来问门童,怎么回事?那两人将这车给划了。门前一石狮,石狮与路沿就一个车的宽度,那车正好卡着,也许两人扛着个什么蹭上了。我一听没好气,要是我,我很可能会跺它两脚。那矮胖出来听见了。你为什么要跺它。因为它在那儿挡道。是他们(酒店)让我这样停的。那门童很理直地说:这门口的人行道都是酒店铺的,我们就有权利停车,想怎么停就怎么停,你看那些交警难道没你懂。我还能说什么呢?将此处的地铺好,然后与酒店协调,将来的车子安排到一个不影响行人交通的地方停好,这才是我们有关部门替企业做好环境服务的应有之义应尽职责。他们倒好,图省事,反正你们要停车,你们就替我们修好路,让你们随便停吧,而且还卖个人情。一个个老百姓的行路权利在这里就这样被出卖被剥夺了。
如果是我,被逼交了这钱之后,我会去告,告谁?
一个个普通人的权利一不小心就很可能在这种倾斜中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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