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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严控大型国企管理层持股数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01:44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允许大型国企管理层成员在企业“增资扩股”时持有企业股权,但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

  为了防止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财政部2005年4月共同发布文件,明确规定: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投资的重要企业的国有产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管理层持有企业非控股股权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在国外一些大企业中得到了验证,是一些市场经济国家激励与约束企业管理层的重要制度,从中国一些国有大企业的实践看,效果也不错。”国资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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