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任思强)昨天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全面开售的第一天,京城的部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出现了附近居民争买爆竹,销售摊点断货的场面。但是,在火爆的购买场面下却存在着超限销售、不开发票、安全隐患、提前燃放等违规操作,给除夕之夜蒙上一层阴影。
市烟花办规定,考虑到居民住宅没有大量储存烟花爆竹的条件,市民每次最多只能购买1箱(30公斤)烟花爆竹,并且购买烟花爆竹需要向销售网点索要发票。但当记者在和平
里烟花爆竹销售摊点采访时,一位自称某公司员工的顾客向销售员提出购买2箱1000响浏阳红炮王,售货员想也没想就满口答应。但在该顾客索要发票时,销售员却表示“不能开发票”,理由是“摊主今天不在,发票在他身上。”
同时记者发现,该爆竹销售网点旁边的门脸店正在安装新门,安装工人在门框使用电动工具打磨时闪出不少火花,有些火花险些掉在爆竹销售网点的柜台上,给购买爆竹的顾客安全造成了安全隐患。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春节期间,五环路内除夕、初一全天,初二至十五每日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而就在昨日21时40分左右,记者在朝阳区和平西街附近就听到了霹雳啪啦的爆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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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燃放爆竹
据统计,平均每年春节期间由烟花爆竹引发火警达200余起、受伤600余人。今年是禁改限的第一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办提醒您,要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如何做到安全燃放?
正确认识烟花爆竹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性和破坏力的特殊物品,选购带有“燕龙”标识的烟花爆竹;懂得正确、安全的燃放方法。
■如何做到文明燃放?
树立良好的公德意识,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远离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等禁燃地点,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妨碍行人、车辆的安全通行。
考虑不燃放人的意愿,充分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李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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