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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之急”考验政府“有形之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力求在多重经济社会目标之间实现平衡

  入冬以来,一些省市燃气价格持续飙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的特急通知,广东、海南、广西、陕西等地方政府纷纷采取启动液化气价格上涨紧急预案、控制流通环节差价率、对困难群体予以燃料补助等措施,以解百姓“燃气之急”,并努力探求符合市场规律的调控手段。

  燃气价格创下历史新高

  瓶装液化气价格一路上涨,令不少“老广州”重新用起蜂窝煤。家住荔湾区珠玑路的杨阿姨告诉记者,瓶装气价几乎比两年前涨了一倍。老两口月收入不足1000元,一个月一瓶气就用掉10%的收入。“用气如同烧钱,而烧蜂窝煤一天最多6块,一个月才50元。”还有一些居民改用电,又引起用电紧张连锁反应。据最新统计,广州居民用电同比增长

  10%,广州已连续几天发出红色电力错峰信号。

  而海南省物价部门近期7次提高液化石油气一级批发最高限价,由去年8月每吨4500元提高到目前每吨6500元。海口市15公斤装液化气零售价格1月10日突破每瓶100元。即使如此,居民也时常加不到气。在海口最大的无烟煤批发市场,去年11月以来无烟煤每吨批发价上涨了约40元。

  此外,1月18日陕西省12公斤瓶装液化气全省平均销售价70.55元,西安市达到75元,比11日上涨7元,而去年底西安液化气价格才63元。西安天然气总公司表示,液化气涨价很无奈,他们目前基本上处于亏损经营。

  “有形之手”为市场波动“减压”

  面对千家万户“燃气之急”,各地政府纷纷采取措施,以确保能源价格上涨不至于影响百姓辞旧迎新过春节。

  广东省物价部门去年12月启动价格干预紧急措施,适度控制液化石油气进口商批发价和省内三大炼油厂出厂价,从12月24日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全省六大液化气进口企业以12月23日价格为基准,若提高其一级、二级批发价格须向省物价局申报批准。同时把民用液化石油气送气收费列入监管范围。实行派驻企业价格监察员制度。

  广东省政府还要求省内石油生产企业多产气,有关部门加强与内地省份协作,多从外省采购。本月27日前共有3.2万吨专供广州液化气到货以平抑气价。

  自1月15日开始,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的2.5万户特困家庭陆续从民政部门领取液化气价格专项补贴,每户每月10元。南宁市政府计划从财政中拿出130多万元,给每个低保户每月10元的临时燃料补助,共计两个月。

  陕西省物价局去年11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液化气价格监管。民用液化气的销售价格由各地物价部门制定。日前,陕西省物价局已要求各市加强对液化气价格的监管,对恶意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严从快查处。

  寻找消费者和企业的“平衡点”

  针对煤电油运供应再度趋紧形势,近段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发出《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煤电油运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成品油、天然气供需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以及与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电力生产和北方城镇居民采暖煤炭供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中不难看出政府在多重经济社会目标之间努力实现平衡的良苦用心。

  “这次调控气价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也不是万能的。采取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只能既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又给经营者留下一定经营费用和利润空间。

  海口市物价局局长邢福昌说,在液化气价格波动中,政府承受着来自企业和市民的双重压力,只能在群众利益和企业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

  “目前政府采取应急措施比较有效,应该能够控制春节这个特殊时期的燃气涨价和供给危机。”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6年,我国将在石油、电、水、天然气、煤炭、土地价格等六个方面推进价格改革。政府管理上要做好预测,制定预案,不能只依靠行政手段“临阵救急”。

  毛寿龙说,燃气和即将展开的一系列资源价格改革,都直接或间接涉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因此政府在制定有关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时,必须考虑宏观的改革环境,即改革出台的时机和特定时间段普遍的社会心理状态,及时为市场波动“抗震”和为消费者合理“减压”。

  “政府还要弥补市场的不足,而非取而代之。”他说,国内燃气价格长期“倒挂”,确实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缺乏合理利润也会损害长远供给能力,因此必须进行改革。(23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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