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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供暖费遭遇市场化“严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12亿元的供暖费陈欠,每年不足80%的供暖费收缴率,再加上不断上涨的燃煤价格和管理费用,使哈尔滨供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局。而供热价格调整之争的背后,则是供热机制市场化转轨中不得不面对的历史包袱和体制顽症

  编者按:

  1月12日,因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而推迟了近一个半月的哈尔滨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终于召开。

  就在同一天,2006年的第一场大雪也不期而至,令这个中国纬度最高的特大城市气温陡降至-20℃多度。伴随着哈尔滨气象部门当天发布的今冬首次雪灾黄色警报,关系到近400万人切身冷暖的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的举行,吸引了整个城市的关注。

  哈尔滨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会议代表由市民代表、供热企业代表、人大政协代表、相关部门代表及专家学者代表共45人组成。围绕着供热费的涨价与否,代表观点针锋相对,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个阵营,当日,整个听证会现场火爆得近乎混乱。

  “现行的供热制度已弱不禁风,而市场化的供热体制还远未建立起来。”一位听证会代表坦言,“热费价格上调只能缓解危机,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一旦供热体系全面‘崩盘’,其带来的冲击将不会逊于松花江污染造成的全市大停水。”

  供热企业“涨”声一片

  在1月12日举行的哈尔滨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上,哈尔滨市锅炉供暖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供热经营企业代表哈市供热企业提出了供热价格上调的建议。

  供热企业建议:居民热用户供热价格按使用面积,由31.15元/平方米调整为34.58元/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约为23.21元/平方米),上涨3.43元,涨幅11%;非居民热用户供热价格按使用面积,由31.15元/平方米调整为37.36元/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约为25.07元/平方米),上涨6.21元,涨幅19.9%。居民热用户和非居民热用户供热价格平均涨幅15.45%。

  哈尔滨锅炉供暖经营公司总经理程德和表示,哈尔滨现行的供热价格是2000年制定的,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31.15元,测算燃煤价格为188元/吨。然而,到2005年9月,哈尔滨燃煤平均价格上涨至340元/吨,上涨了80.85%,而且从去年起,供热标准由室温16℃提高到18℃,也加大了燃煤的消耗量,供热成本的增加已大大超过企业可承受能力。

  除此之外,供热企业还将电价上涨、国家对供热企业征收大气排污费、供热企业保留合理利润、非居民热能损耗等因素列入调价的因素。

  供热企业的提价建议得到哈尔滨市供热办的支持,据该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由于煤价上涨等因素,长春、沈阳等我国北方城市相继调整了热价。与这些城市相比,气温最低、冬季最长的哈尔滨日均供热价格却最低,仅为0.17元/平方米供热面积,而比哈尔滨市天气温暖、供热期短的沈阳、长春、天津、大连等城市的日均供热价格分别为0.21元/平方米、0.22元/平方米、0.22元/平方米、0.27元/平方米,均高于哈尔滨市。

  据介绍,天气冷暖对供热耗煤影响非常大。哈尔滨市一个供热期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供热用煤在53公斤左右,而其他城市仅需30公斤左右甚至更低。有关专家表示,热价低、成本高已经影响到哈尔滨市供热行业的整体稳定,很多供热企业都是将大修费、折旧费等费用挪用购煤,致使维修资金不足,供热系统老化严重,留下了隐患,对供热行业持续健康运行非常不利。

  代表质疑声淹没企业“涨”声

  与供热企业代表“涨”声一片形成

  鲜明对照的是,参加听证会的10名消费者代表全部认为“涨价不合适”。有代表提出即使调整价格,涨价幅度不宜超过8%。

  消费者代表、黑龙江艺术专修学院教师刘天晓说,目前哈尔滨市热费价格与省内其他城市比较并不低,不该涨价。伊春市居民热费为35元/平方米;五大连池市居民热费为29元/平方米;黑河市居民热费为22.4元/平方米;加格达齐市居民热费为30元/平方米。这些城市的地理纬度、海拔高度均比哈尔滨高,取暖期比哈尔滨多一个月,但供热费用却比哈尔滨低。供热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在提高服务质量上狠下工夫,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负担。

  消费者代表、省盐务管理局干部黄宝忠认为,哈尔滨2000年制定的每平方米31.15元的供热价格不科学。实践证明这种收费标准已经超高。供热企业不赢利主要因素是热费收缴不到位造成的,如果收齐剩余的热费完全可以抵消煤价上涨。供热企业要向自身的管理要效益,不应把企业亏损完全推到老百姓身上。燃煤涨价是提出调整热价的主要原因,但燃煤只占供热成本的44%,而56%的非购燃煤成本却成了实际上调价的主要原因。因此不应以燃煤上涨为由上调热费价格。

  消费者代表、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退休高级工程师刘茂东认为,调整热价,供热企业要请有关热力专家及成本核算经济师,经过科学计算来核定,拿出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加透明度。现在的供热企业只知道让老百姓花钱买热,但是售后服务管理跟不上,靠上调价格来维持企业生存是不行的。

  居民代表不同意热费上调的理由主要集中在6个方面:一、煤价上涨不是供热企业经营状况不好的根本原因,供热企业应该练好“内功”,从加强管理、内部节能改造上挖潜;二、中低收入人群,面对提价应对的能力有限;供热不能一刀切;三、目前热费收缴率在77%-78%左右,收缴不力如何解决,缴热费的不能为不缴热费的埋单;四、分散、区域和集中供热的供热方式不同,价格也应该不同;五、热是商品,但是缺少了质价相符的热,如何保证调整后居民能够住上暖屋子;六、现阶段的热费31.15元/平方米,是怎样的成本构成,这样的成本是怎样核算的,有关方面的信息没有公开。

  此外,很多代表对于居民耗热多少如何计量;供热企业基础设施改造费用是不是这次调整的因素之一;热计量、热费价格是否还要不断调整等方面的问题,向供热企业代表提出了质询。

  争论背后的成本迷局

  供热企业代表与居民代表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供热的真实成本上。对此,双方各持己见,供热的真实成本越发扑朔迷离。

  哈尔滨地处高寒地区,每年供暖期为6个月,上世纪80年代初,哈尔滨开始施行供暖收费。最初的热费价格为每平方米8.71元,在此后的20多年里,热费先后调整8次,价格调整到目前的每平方米31.15元,是最初供热费的3.6倍。

  在1月11日由哈尔滨市供热办组

  织召开的供热企业座谈会上,一些供热企业负责人表示,2000年,哈市供热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耗煤48公斤计算,每吨燃煤280元,在热费31.15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构成中,燃料费为13.54元;2005年,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耗煤53公斤计算,燃煤市场价格为380元(不包括运费),燃煤所需费用为21.99元/平方米。由此测算,供热成本增加8.46元/平方米,其中还没有考虑水、电以及排污费等费用变动因素。

  由此,供热企业负责人认为,供热企业成本增加部分,应由企业、百姓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供热企业应通过内部挖潜,加强管理,节省燃煤损耗,自行消化一部分费用,而政府也应该补助一部分。

  针对企业供热成本增加8.46元/平方米的说辞,消费者却并不买账。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哈尔滨市汽车零件二厂高级工程师姜锋认为,供热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不只是原材料涨价的原因,还有两个因素:热费收缴不上来是一个因素,另一个是供热企业经营不好造成的。

  有关部门对4户使用面积40平方米左右、采用不同取暖方式的房屋调查显示,集中供热的热费是1246元,烧土暖气的费用是700元,用电取暖的是850元,用油压小锅炉取暖的是880元。按照市供热部门的说法,集中供热的

能源利用率比其它三种取暖方式大得多,因此才要求市内的供暖企业并网改造,可为什么偏偏是集中供热的收费最高,还喊亏本呢?显然,供热企业聘用大量的人员,增加了热费成本,而工作人员效率低,这是供热单位亏本的原因之一。

  部分市民认为,哈尔滨市现行热价并不低。哈尔滨市南岗区四明街16号、18号楼的居民20多年一直过着劈材烧炉子的生活。去年,哈尔滨南岗房产经营公司接管了这两栋楼,居民安上了暖气。但是,有几户居民仍在使用土炉子取暖。一位居民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她家房屋的使用面积为30平方

  米,有一吨半煤足够用了,按去年煤价较贵时计算,约450元钱。而且室内温度最低也能达到十七八摄氏度,如果改成暖气,每平方米31.15元,每年的包烧费就得近千元,是自己烧的1倍还多。

  在哈尔滨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前,哈尔滨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委托哈尔滨市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哈尔滨13家供热企业所属的33个单位进行了成本

审计。审计结果显示,2004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供热期分散锅炉和区域锅炉平均单位成本每平方米27.17元,较现行热费31.15元低3.98元。

  据哈尔滨市物价局成本调查大队负责人沈洪介绍,从本次成本监审情况看,人员过多、煤耗量过高、管理费大等原因导致部分供热企业成本过高。他们审计供热企业成本时,部分供热企业提供的财务账目中有的是不应该支出的费用,因此在监审成本时,审减了1301万元不合理支出,使单位成本每平方米下降2.11元。

  “2000年确定的每平方米31.15元的热价是不透明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教授赵华说,“31.15元中各项成本究竟是如何构成的,供热企业说不清楚,而现在很多费用比当时还有所降低,因此当初的31.15元实际上已经是很高了。”

  供热改革如何走向市场化

  哈尔滨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的价格之争仅仅是一个表象,在多年延续的福利供热体制向市场化转轨的过程中,隐藏在背后的历史包袱及体制弊端开始浮现,在这种情况下,价格之争体现了政府、企业和居民多方力量的利益博弈。

  近日,哈尔滨市供热办宣布,哈市供热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工作已初步完成,待市政府有关部门论证后即可付诸实施。2006年,市供热办将积极推进市民关心的热费改革,力争实现热费

  “暗补”变“明补”,并将历来热费报销中的性别歧视、实住与应该享受面积不符等不尽合理之处加以理顺和改正。

  但事实上,哈尔滨市供热市场化的准备还远没有做好,历史陈欠热费及分户供暖改造等一系列难点问题都成为供暖体制向市场化转型的巨大障碍。

  据统计,1995年至2003年,哈尔滨市累计陈欠热费至少高达12亿元,造成了供热企业运营困难。根据哈尔滨市有关规定,居民热费由单位承担90%,个人承担10%,但随着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一些关、停、并、转的国有企业供暖欠费问题严重,造成热费收缴率多年低于80%,截至去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最大的供暖企业———哈尔滨锅炉供暖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05-2006年度热费累计收缴率为77.74%,而一些规模较小的供热公司的热费收缴率甚至低于50%。自去年10月进入供热期后,哈市已有37处热费收缴率不高的物业被供热公司弃管,涉及1300多户居民。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供热成本未增加,也使哈尔滨市的供热企业普遍处于维持经营和负债经营状况。记者从哈尔滨市供热主管部门了解到,自1995年以来,哈尔滨市累计陈欠的12亿元热费中,约80%来自停产半停产、进入破产程序的困难企业及其职工。

  另一方面,由于受资金和技术双重困扰,作为供热市场化重要前提的分户供热改造也在哈尔滨陷入困顿。

  为响应国家建设部和

财政部有关改革北方城市供热体制、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政策要求,同时解决热费欠缴率一直居高难下的现状,2002年6月5日,哈尔滨市出台《城区已建住宅实施分户供热改造方案》,“计划用3至5年时间,基本完成城区分户供热改造任务。其中,2002年改造1000万平方米,2003年和2004年分别改造1500万平方米,3年累计改造4000万平方米”。但截至2005年底,分户供热改造只完成1300万平方米,与计划相差甚远。

  据了解,哈尔滨市原有老式单循环供热面积12765万平方米,2002年到现在分户供热改造1300万平方米,只完成了10%。照此速度,完成全部改造至少还需10年。这显然远远跟不上哈尔滨市供热商品化、货币化的时间表。

  供热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将热费纳入工资,让用户和供热企业直接见面。而分户供热改造是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实现“分户循环,分室温控,计量收费”,从而消除福利供热情况下的“蹭热”现象。分户供热改造的停滞不前,无疑让人们对供热市场化的前景难持乐观态度。

  “哈尔滨的分户供热改造错过了最佳改造期。”哈尔滨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国栋说,1999年,国务院曾向东北三省下拨3亿元热费补贴,其中哈尔滨1.1亿元、沈阳0.9亿元、长春1亿元。沈阳市利用这笔补贴迅速启动了分户供热改造,目前该市已有一半以上的老住户完成了改造;长春市的分户供热改造从2000年开始,目前进度已赶上沈阳。而当时哈尔滨每年的热费收缴率只有60%%,供热企业已经难以生存,国家下拨的1.1亿元补贴正好成了救命钱,分4年发放给供热企业用于维持生产,结果百姓暖屋子有了保障,分户供热改造却延误了3年。

  巨额的历史陈欠和滞后分户供热改造成为哈尔滨市供热体制市场化的最大障碍,也正是这一点,令听证会代表在面对供热企业调高热费的建议时心存疑虑。

  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社会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赵瑞政表示,由于供热企业经营成本过高和历史负担过重,导致供热企业运行困难,用提价来调理,就等于把供热企业的高经营成本和历史负担,也就是供热企业所谓的“成本”转嫁给了市民,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物价局将把此次听证会的结果上报至哈尔滨市政府和省物价局,等待上级部门对热费调整做出最终的批复。(23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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