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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2日 16:3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题: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新华社记者齐中熙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国企改制中尚存的一些问题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推进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
流失,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的出台透露出这样一个信号,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完成,要在实践中及时加以总结、完善。但是,国有企业改制的步伐不能停止,规范改制的目的就是要积极推进改制。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改制、改革中迸发出新的活力,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加大。截至去年底,仅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就已超过10万亿元;国有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显现,据统计,国有及国有控股工商企业上缴税金占全社会工商税收的43%。

  2005年以来,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迈出新步伐。国资委首次公布中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50余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70多家中央企业开展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对于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改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改制方案不完善,审批不严格;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规范;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国资委负责人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有的地区贯彻落实有关指导意见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现有政策、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细化。

  针对这些问题,《实施意见》主要从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资产处置等环节入手,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对外界比较关注的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成员持股问题,《实施意见》既做出了积极规定,也做出了相当严格的限定,以保证在激发国有企业经营活力的同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仍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近年来经济工作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消除影响国有经济活力和

竞争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理解并积极贯彻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一系列规定,防止片面性、简单化,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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