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民牛祥华十年告赢县政府。牛祥华1991年承包治理120亩荒沟后,与当地村委发生过几次纠纷。但当地政府先后出具的几份“出尔反尔”的书函,导致了牛祥华几年中官司不断,伤痛不断。在认定是政府方面的问题后,牛祥华开始了“民告官”的诉讼道路。
牛祥华的事情一点也不大,却要用十年的时间来解决。他为之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而原本一场简单的官司,只需法院一审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但在牛祥华身上却出现了
“马拉松官司”,这种难堪的代价值得我们警醒。
类似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大量存在。民事案件一到法院,少则半年,多则年余难有结果;有的案子尤其是民告官或被告方有钱有权有势的案子甚至还一拖数年,往往要历经漫漫上访路,经省、市领导层层批示甚而惊动中央领导才能得到解决。许多群众由此对法律深感失望,宁可采取别的办法解决问题,也不愿诉诸法律,受那跑断腿、忧断肠的久等之苦。这也是当前民间“私了”现象增多的主要原因。某市法院曾对该市受过行政处罚的人进行调查,有62%的人对“你受到不当处罚而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回答是“不敢告”,因为怕“胳膊拧不过大腿”。
令人欣慰的是,面对县政府的不作为,牛祥华敢于同政府的错误“叫板”,购买了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书籍,研究起“民告官”的道道来。而农民敢于状告政府,折射出民主与法制建设在农村的一个亮点。
牛祥华十年告赢县政府是个难堪的代价。但他用了近10年的时间搞清“我购买的土地究竟谁来用”的问题,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代表着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代表着民主与法治的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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