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质检总局18项措施促进机电产品出口“升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7:0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黄全权)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十一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扩大出口、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性意见》,根据这一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将实施18项举措,全力促进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由“量”增向“质”升的转变。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机电产品出口达到4000多亿美元,在世界机电产品
出口额中所占比重达到8%。但与此同时,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品牌产品等出口比例较少成为明显“软肋”。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转变检验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快检验监管内容向强化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等方面转变。已经制订的措施包括:扩大一类管理企业的比例,支持和帮助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通信设备、高档家电及消费类电子产品、航空及配套件、发电及输变电设备、工程机械等重点行业、民族

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出口骨干企业、机电产业集群中的重点企业获取一类管理资格;进一步扩大出口免检产品范围;推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和出口,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高贸易摩擦产品的生产和出口;通过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提高出口汽车质量,增强中国汽车产业的市场
竞争力
等。

  据悉,对企业自行研发的高新技术成果的出口,全国质检系统将优先考虑采取出口免验、一类管理、绿色通道、自我合格保证等便利措施。而对国际市场中机电产品低端市场的产品,将制定出口的基本安全规定,并通过逐步提高技术指标,防止出口企业以低质低价产品扰乱低端产品市场,损害相关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完)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