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今年实行养老金计发新规 退休人员待遇不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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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1:1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0日电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19日透露,2006年底以前全国将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工作从东三省范围扩大到天津等8个省区市。 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胡晓义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目的是建立健全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参加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重点
劳动保障部社保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孟昭喜对新办法给予的解释是,1997年前退休的“老人”,仍然按照原来的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并随着养老金的调整同步待遇;对1997年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总体上看待遇会略有提高;而1997年前参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中人”,除了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和账户养老金之外,还要根据他们缴费年限的长短,发给一定的过渡性的养老金。总的来说,改革了计发办法之后,退休人员的待遇不会降低,而参保时间长、缴费高的人待遇还会提高。 除了计发办法的改革外,胡晓义介绍,2006年在总结东三省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做实账户试点将扩大到天津、上海、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8个省市区。 截至2005年12月底,中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1.74亿人,已连续两年实现无当期基本养老金拖欠情况。战略储备性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达到1900亿元。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养老保险覆盖目标是每年参保人数净增1000万人以上,年增长率保持在6%,期末参保人数超过2.2亿人。(记者 曹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