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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给医疗机构建不良行为档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8:24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从1月20日起,吉林省长春市将对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凡全年不良记分超过18分的医疗机构,将被关闭。

  据长春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高玉堂介绍,长春市现有80多家医院和2300余家诊所,当前部分民营医疗机构还存在“雇用医托误导病人”、“超范围出租承包科室”、“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行为,直接威胁到患者的健康,也成为医疗投诉的热点。

  据了解,根据不良执业行为的严重程度,记分分值分别定为6分、3分、2分、1分。长春市各级卫生部门负责为各医疗机构填写“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卡”。不良行为记分超过12分的,登记机关将暂缓对该医疗机构进行校验,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门诊业务或收治新病人,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不良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8分的,登记机关将注销其执业许可证。

  《市场报》(2006年01月20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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