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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出新规: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解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1:5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据《南方周末》报道,大约一个月前,一份国资委的文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该文件透露了“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解禁”的信息,而就在去年4月,国资委还曾专门下文严禁此类举动。

  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网站上可以看到,这份文件的全称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
0号)(以下简称《意见》)。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意见》由国资委起草,于2005年7月底上报国务院。其后又几经修改,并最终于2005年岁末推出。近日,国资委正在内部积极部署,并将于1月底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和推广文件精神。“近几年来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关注,也引发了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大争论。决策层必然对这些争论要有回应。”国资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李曙光对此表示。

  与以往政策相比,该《意见》的最大突破点在于第五条“严格控制企业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持股”。该条第2款称:“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实施改制,应严格控制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的股权。为探索实施激励与约束机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凡通过公开招聘、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等方式竞聘上岗或对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管理层成员,可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但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

  尽管加了“严格控制”的字眼,但解禁的意味已是不言而喻。尽管如此,管理层购买大型国企的存量股本,仍处于锁定状态。同时,“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又意味着不是MBO(管理层收购)。但《意见》究竟是股权激励还是转让股权,还不清楚。“既不是MBO,又不是奖励,是介乎这两者之间的混合物。”曾任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司司长、百慧勤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管维立说。

  尽管只是开了个口子,上海荣正投资咨询公司总裁郑培敏对《意见》的出台,仍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他说:“有一家企业(管理层)想做增量持股,过去政策还没有明确,便一直不敢做。现在文件要下来了,我可以打电话告诉他们可以做了。”

  像上海荣正这样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不在少数,他们透过《意见》中严格的限制性语句,仍旧嗅出其中的“商机”。他们大多渴望将自己的客户群从中小企业拓展到大型国有企业,而中小型国有企业的MBO(管理层收购)早已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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