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健全科技企业评价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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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01:44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 金冰) “有的‘泡沫’科技企业享受了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政策规定的期限一结束,他们便换个名字,重新开始享受新一轮的优惠政策。”昨天,市人大代表杨建思提出议案,建议健全科技创新企业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条例。 杨建思认为,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有的科技企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企业,而是“泡沫”科技企业,这种企业没有真正的科研能力,但却享受了优惠政策。
“一个能持续发展、有生命力的科技企业,应该有它特有的人才结构、研产结合机构、研发资金的投入结构,主导产品的市场可行性或前瞻性,产品中自有知识产权的含量和新科学技术的含量。有限资金用在这个企业上,才能真正发挥出效率。” 因此,议案建议通过广泛而具有代表性的科技界、企业界的专家构成科技创新企业的评估体系,形成常规的科技创新企业的评价机制。这些评价机制应该包括,基础或技术基础研究的组成和投入,即相关的联合科研单位及人员,以及这些人或自主知识产权的投入方式、企业自己拥有的研发机构和成员;主导产品及产品中自主知识产权的含量;发展基金及流向:包括研发资金在成本中的比例和预留比例;产品的销量和利税;产品的技术含量及技术发展预测。 另外,议案还建议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要采用跟踪投入方式,即在其总量需要扶持的资金中不是一次投入,而且每年根据它的运营和发展情况,决定第二年是否需要继续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