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预警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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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10:09 河北日报 | |||||||||
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5起,为39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5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刘剑英通讯员谷建忠、宋明玉)近日,四川籍民工石思友等27人投诉武安市胡峪煤矿拖欠其工资约8万元,市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协调小组获知情况后,迅速整合煤炭、公安、法院等部门力量深入该矿调查。两天后,27名矿工顺利拿到被拖欠工资。这是武安市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预警机制以来查处的第55起案件。
近年来,武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60%发生在建筑类企业,25%发生在煤矿企业,15%发生在个体私营企业及服务行业等。特别是建设领域,由于多种因素,造成了大量没有合同保护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致使农民工的基本权益难以保障。 针对以上原因,去年10月初,武安市开始着手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预警机制,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个月的给予黄牌警告,进入一级预警,用人单位必须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拖欠两个月的再次给予黄牌警告,进入二级预警,由职能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拖欠3个月以上的给予红牌警告,进入三级预警,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为此,该市由劳动、工商、冶金、煤炭、公安、法院等部门组成联合维权工作协调小组,齐抓共管,实现了“办案互通、检查互助”。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有欠薪劣迹和可能发生欠薪的重点单位,实施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要求按月上报工资发放单等书面材料,强制信息披露,进行审查。政府协调工商、税务部门建立企业制约机制,要求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或进行税票登记时必须出示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否则不予办理。 同时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建筑企业可按承建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征收工资保证金,存入专门账户。到企业年终决算或工程完工时,对不存在拖欠的企业原数返还,出现拖欠的用保证金抵发工资。 截至目前,该市已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5起,为39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