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局长否认对公积金征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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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7:59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王纪平18日否认了“拟对住房公积金征个税”的传闻。他说,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8日一家媒体报道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1600元后,北京市将考虑对通讯补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以前免税的收入进行清理,逐步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迅速作出反应,18日下午向首都媒体发布了该局局长王纪平以北京市人大代表身份发表的声明。王纪平在声明中称:“关于‘住房公积金拟征收个税’的报道严重失实,完全是宣传误导。”王纪平说,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后,需进一步清理纠正的是地方各部门、各单位擅自实行的有关津贴、补贴,不包括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北京也不例外。 这家媒体的报道说,王纪平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后,每年影响北京的税收将近14个亿,如果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允许在纳税前扣除的项目综合计算,实际上,个人总的免税额会大大超过每月1600元的水平”,“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以及政策过渡期的稳定性,这些扣除标准仍继续按照国家此前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但在试行一段时期后,政府将根据税费的收缴情况,考虑逐步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扣除项目进行清理,并对其征税。” 另据北京市地税局的消息,2006年,北京将加大对房地产等11个存在税收漏洞行业的纳税评估和检查力度。在这11个行业中,房地产业、会展业、律师业、拍卖业、演出、中介和金融保险业等榜上有名。据透露,仅房地产业去年就至少漏收了10个亿。 据了解,2005年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91.8亿元,较上年增长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