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四企业对市民作出庄重承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6:00 深圳特区报

  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加工原料依据标准组织生产

  四企业对市民作出庄重承诺

  市质监部门将加强对液态奶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液态奶质量安全

  【本报讯】(记者王敏)“我们郑重承诺: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液态奶,依据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保证依法正确、如实标注食品标签标识。”昨天,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发时代奶品饮料有限公司、绿雪生物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多牧多实业有限公司四家奶品生产企业,在我市部分液态奶生产企业诚信承诺座谈会上正式签署承诺书,对市民作出以上承诺。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奶品市场一直是企业和百姓关注的焦点。“禁鲜令”的出台,让中国的百姓真正感受了一把奶品知情权的滋味,也开始有了“鲜奶”、“复原乳”的概念。2006年1月15日是未标注“复原乳”奶制品允许销售的最后期限。昨天,我市四家液态奶生产企业就添加剂等问题作出上述诚信公开承诺。市质监部门则表示会进一步加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据介绍,针对国内一些企业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在产品标识上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广大消费者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影响我国奶业发展的行为,国务院办公厅高度重视,专门下发文件明令禁止用复原乳生产巴氏杀菌乳,对用复原乳(乳粉)生产灭菌乳或酸牛乳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并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标注“复原乳”。同时要求质检、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液态奶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为落实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液态奶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市质监局联合工商、农林渔业、贸工、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对全市液态奶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晨光乳业有限公司开展为期16天的驻厂检查。2005年,质监部门巡查液态奶生产企业30家次,全年抽查液态奶产品10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0%,未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为了督促企业自律,昨天,市质监局在市民中心组织召开我市部分液态奶生产企业诚信承诺座谈会,与会液态奶生产企业当场签署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承担液态奶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座谈会上,市质监局副局长邝兵要求各生产企业充分认识国务院关于复原乳有关规定的重要意义,同时表示,质监部门将采取增加巡查、抽查频次等手段加大对液态奶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并为液态奶企业提供服务。

  相关名词

  (一)鲜牛乳

  从健康牛体正常乳房挤下的天然乳腺分泌物,仅经过冷却,可能经过过滤,但未杀菌、加热和净乳。

  (二)液态奶

  通常所说的液态乳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又称超高温灭菌乳)、酸牛乳三种。

  1、巴氏杀菌乳: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包括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脱脂巴氏杀菌乳等产品。其杀菌温度为60℃-85℃,在5℃-7℃左右的条件下贮存,保质期5-7天。这种杀菌工艺一方面确保杀死生存在生奶中的所有致病菌,同时能最大限度保留牛奶中的各种营养成分和固有风味、质地。

  2、灭菌乳:是以牛乳或羊乳或复原乳为主料,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经超高温(135℃-150℃)瞬时灭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制成的产品。不添加辅料者称灭菌纯乳,蛋白质含量应≥2.9%;添加辅料者称灭菌调味乳,蛋白质含量应≥2.3%。灭菌乳常见包装形式有无菌砖(包)、无菌枕(复合软包装)等,可在常温下运输、贮存、销售。

  3、酸牛乳:以鲜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添加适量的砂糖,经巴氏杀菌和冷却后,加入纯乳酸菌发酵剂,经保温发酵而制成的产品。它具有纯乳酸发酵剂制成的酸牛乳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酒精发酵味、霉味和其他异味。组织状态为凝块且均匀细腻,无气泡,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用酸牛乳制成果味酸牛乳时,允许加入各种水果汁,允许加入的香料应执行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

  (三)复原乳

  是俗称的“还原奶”,指用奶粉“勾兑”出来的牛奶。从营养价值角度讲,复原乳远远比不上鲜牛奶。这是因为鲜奶怕热,如果加工温度超过85℃,其营养物质就会被大量破坏。而复原乳要经过两次高温灭菌加工,其营养价值必然降低。

  (四)含乳饮料

  以新鲜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适度调味调酸以及调质地状态,经过有效加工而制成的具有相应风味的固态、半固态或液态的饮料。不属于液态奶产品(如乳酸饮料、乳酸菌饮料)。其中国家标准中规定液态奶的蛋白质含量≥2.3%,而含乳饮料的蛋白质含量≥1.0%(其中乳酸菌饮料的蛋白质含量≥0.7%)

  相关报道

  “复原乳”上市遭消费者冷遇

  专家表示,消费者需要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

  【本报讯】(记者王敏)按照国家规定,1月15日后添加奶粉生产酸牛乳、灭菌乳必须明确标注“复原乳”,昨天,记者从我市几家大型超市了解到,虽然标注“复原乳”的酸牛奶、灭菌奶已开始上市,但消费者并不买账。

  昨天,记者在一家大超市看到一种乳酪乳的正面包装有一印着大大的“复原乳”标识。售货小姐说,该品牌的包装是最近才换的,但销售情况并不理想,该品牌的销量比起以前少了一大半。在另一家超市,记者在一堆牛奶品牌中仔细辨认,也发现一个品牌的酸牛奶和一个品牌的灭菌奶有“复原乳”的标注,营业员也表示“不太好销”。一位正在购买奶品的曾先生说,他比较愿意接受纯牛奶,“如果是奶粉还原成的牛奶,那我还不如自己买奶粉回去冲呢。”

  据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自去年10月15日起,用奶粉或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奶粉生产的酸牛乳、灭菌乳必须标注复原乳(即还原奶),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今年1月15日。未添加复原乳而用鲜牛乳生产的液态奶无需标注“复原乳”。农业部也发布了《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为检测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的复原乳成分提供依据。

  质监部门相关人员表示,由于复原乳在生产过程中,经过了二次高温灭菌加工,营养价值可能会低一点,但复原乳也是较好的营养食品,可以放心食用。“但消费者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他说。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