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智威) 临近年关,长春市有商家打出“零利销售”的招牌吸引顾客。昨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部分金银珠宝饰品店、服装店和药店等商家都开始争玩“零利销售”的概念,海报招贴格外显眼。
在重庆路附近,某商家零利润销售珠宝、钻石的广告吸引了很多行人驻足。“本店特价商品包括钻坠、钻戒、18K金项链等商品,99元起价,保证零利润销售。”户外海报配合
录音机里的宣传广告,煞是热闹。
商家为什么要选择零利润销售呢?“现在许多商家都这样说,可是说来好听未必实惠,哪有商家肯真的让商品‘多少钱进、多少钱卖’呢?”昨日中午,在人民广场附近某商场购物的赵女士说。
“‘零利销售’属于误导性的语言,因为商家进货销售不可能无利可赚,而是否真的‘进价零利’销售状况只有商家自己心里清楚。所谓零利,其实就是商家为了促销而搞的噱头。”对此,省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士指出,如果真的是零利销售,那么也是在销售完毕、财务统计之后才能发现的,在销售统计结果出来之前,就宣称是“零利”,就涉嫌欺诈消费者。而售价高低是由进价、费用、税金、利润四项决定的。其中,即使商家不要利润,维持商业运营的各部分费用也是一个变数,在税率固定的前提下,再精确的计算也不会算出利润是零。所以多数商家宣称的“零利销售”没有依据,更无从比较。该人士说:“目前在广州等部分南方城市已经出台了禁止商家使用‘零利销售’等误导性语言的规范,我省也在加快向完善商业法规的省市看齐。”(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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