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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外资民企职工将有住房公积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近日召开的福建省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从今年起福建省将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据了解,以往只有在政府部门或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个别效益好的企业单位才有公积金制度。此举意味着从今年起,除上述单位外,福建省外资、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职工也将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

  另悉,福建省今年还将进一步深化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加快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对已经启动住房补贴工作的市县,督促尽快完成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对已出台方案,但未启动的市县,督促其尽快启动;对发放住房补贴确有困难的市县,因地制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加大推进国有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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