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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两套所得税法将合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9:12 上海青年报

  新华社电(记者 陈二厚、何雨欣)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我国的内资和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虽然法定的税率是相同的,但由于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多于内资企业,所以实际税负外资比内资企业低。

  在17日的发布会上,王力表示,外资企业实际税负偏低对于我国引进外国资本、技术和人才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也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但是,长期实行的内外两套
企业所得税制并存的格局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也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影响,需要予以统一和规范。目前税务总局正在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改革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

  基本思路是:将现行内、外资分别适用的两套所得税法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建立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优化国民经济的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至于合并改革的进程,王力明确表示,将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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