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补发去年工资奖金 按新起征点扣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2:32 海峡都市报

  N北京日报

  本报讯 北京市区县地税部门昨天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的工资奖金都可以按照新的费用扣除标准1600元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地税工作人员称,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有关通知明确,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
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对于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则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纳税人的补发工资奖金只要是今年拿到的,就可以按照新的费用扣除标准1600元缴个税。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