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股改应该下对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尽管郎咸平不是严谨的经济学家,其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制度变迁的过程不甚了了,但郎咸平作为一个财务学教授的水准还是相当高的,对公司治理和财务数据的分析功夫不浅。

  近日,郎咸平又对股改出言不逊,虽然话有些过分,但话糙理不糙。

  郎咸平在他近日的讲话中再次强调了一个重要观点,即股改的客观环境不够完善,
按照他的语言就是“法制缺失。

  郎咸平反对股改的理由是,在没有“严刑峻法的条件下,任何改革都不会对公司治理带来积极的作用。郎咸平对“严刑峻法环境的定义是,政府必须利用政府本身的信用,在股票市场以为中小股民谋福利为惟一目的的政策导向进行严刑峻法的控制,政府的信用就会在严刑峻法的过程中树立起来。

  郎的观点虽然有些偏激,但的确点到了问题的实质,其一是,

证券监管当局的监管目标取向是什么;其二是,如何用法律手段保证现在的股改能够顺利进行;其三是,如何让公司治理能够到位。

  我在此前发表的有关股改的评论中就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大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的股改对价博弈过程中,如何避免大股东利用其垄断资源收购小股东的投票权,又如何避免大股东与持有大量流通股的投资基金进行串谋?事实上,在已经发生或正在进行的股改中,这种违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串谋活动难以避免。在没有郎咸平所说的“严刑峻法的给定条件下,股改对价作为一个商业活动,在不同利益者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难免会让处于垄断地位的人获得垄断利益。那么在股改对价博弈中,谁处于垄断地位?显然不是吴敬琏所说的中小投资者,因为股改方案的供给者是大股东,没有方案的供给,也就没有市场,也就没有博弈。尽管流通股股东具有否决权,但这个否决权是可以被大股东收买的,而且是按比例收购就可以搞定。由此可以判断,股改难以公平进行。

  引申一步的话题就是,在

股权分置改革结束后,就能让中国
资本市场
恢复正常的市场功能吗?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中国资本市场不能发挥正常资源配置功能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存在股权分置,而是“法治缺失导致的公司治理存在缺陷,而是监管者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功能缺位。

  如果用历史的眼光看,在中国资本市场建设初期提出股权分置的人是具有政治智慧的。正是因为有了股权分置,才有了资本市场的胚胎和发展。而今天解决股权分置和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改革,同样需要大智慧。所谓的大智慧之一,就是建立一个“严刑峻法为基础的市场监管的制度安排。这个“严刑峻法,除了要对付上市公司,还要对付监管者。

  严格监管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这已经在资本市场形成了共识。但这个共识为何难以落实,一个原因就在于法律没有明确监管者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监管者的“信托地位。

  由于监管者不是对法律承担责任,而是对政府承担责任,其必然导致资本市场成为圈钱的工具,也必然导致上市公司作假行为有恃无恐。

  如果法律明确了监管者的法律责任,并对其建立“严刑峻法的制度环境,那么,监管者就必须以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为监管的中心任务,也就会在严肃惩治违法上市公司的过程中,建立和维护政府的信用,从而建立资本市场投资者的信心,让资本市场真正起到资源配置的功能。

  可以说,公司治理问题和监管者的法律责任问题,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建设的核心问题,这是资本市场正常发展的充分条件,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只是一个必要条件。

  所以,衡量股改是否成功的标准并不在于股价的升降,而在于是否建立了一个让投资者能够获得投资收益的法律制度。从这点看,真正的股改还没有开始。(18C8)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