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降价假降价在哈尔滨被禁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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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9: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1月17日电 (记者 高增双) 近年来,哈尔滨市加强了对价格欺诈的打击力度,扎扎实实地开展价格诚信的建设,一些经营者价格欺诈行为有所收敛,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1月17日,哈尔滨市物价局组成29个检查组,市、区两级物价部门联动,对市区内的
在道里区安国街上的一家超市,检查人员发现其悬挂的降价标签上写着这样的文字:XX烤鸡:原价:18.8元/只,现价:15.6元/只;千层肉皮:原价:8.00元/斤,现价:6.8元/斤……“这是不允许的。”检查人员袁晶说,降价要说明降价原因,要说明具体的降价时限,这样降价宣传不明确,为价格欺诈滋生土壤。检查人员找来了经营负责人,向其说明存在的问题,令其改正。 松花江边的一家休闲装专卖店,赫然打出了“全场冬装毛衫半价”的告示。而检查人员发现,这里冬装不仅有5折,也有6折,甚至9折,并非是宣传的全场半价。“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明显有误导的成分,消费者看到五折的吸引来购物,而事实并不是这么回事。这就是价格欺诈的一种,会误导消费者与其交易。”哈尔滨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王普祥说。 哈尔滨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林淑范说,17日主要检查了粮、油、肉等食品市场、眼镜零售企业、大型超市等。从近期检查看,主要存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随口要价等问题。某眼镜店打折销售眼镜,标示原价较高,但提供不出商品打折前的原价销售记录,虚构原价,涉嫌价格欺诈。个别商场促销标示不明确,标明“全场一折起”的宣传口号,但店内存在高于一折的商品,未按促销标示出售,属虚假打折。 据了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物价部门已责令违价单位立即整改。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涉嫌价格欺诈的,物价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林淑范说,价格欺诈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而且严重干扰了市场正常秩序。物价主管部门应当好价格运行的裁判,创立优良的市场价格环境是物价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2002年3月,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一开始,哈尔滨市物价局就把反价格欺诈作为当年价格工作的重点,扎实开展反价格欺诈行动。 哈尔滨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王文斌说,这几年,哈尔滨反价格欺诈行动从未间断过,价格欺诈行为有所收敛,越来越少了。但想从根本上杜绝价格欺诈还是很困难。目前,新的价格欺诈形式不断出现,很多价格欺诈都与促销、打折、店庆搅在了一起。为此,2005年10月,哈尔滨市商务局、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专门下发了《哈尔滨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王文斌说,可喜的是,目前有关价格欺诈的法规等日渐完善,像原来概念不是很清晰的平价、特价等都有了较为细化的界定说明。政策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了,家电行业、眼镜业等在以前看来较为专业的很多领域都已逐步涉及。消费者的价格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很多消费者对价格欺诈有了警惕性,购物时货比三家,这对防止价格欺诈都起到了很大作用。同时,价格举报热线也热了起来。哈尔滨市每年要接到13000个左右的电话举报咨询,这都是反价格欺诈行动以来的可喜变化。 哈尔滨市物价局局长蔺相才说,价格诚信是诚信经营的第一步。哈尔滨市物价局把2005年确定为价格诚信年,全市408家经营企业自愿参加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物价部门指定专人指导参加活动的企业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定期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价格制定、调整、促销、打折、降价、优惠等价格制约机制,企业诚信经营价格为先的自觉性大为增强。2006年1月10日,哈尔滨市物价局授予中央商场等16家企业“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