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建进出口产品磋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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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3:3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与欧盟负责消费者保护的消保委员基普里亚努先生在京共同签署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关于管理合作安排谅解备忘录》,它标志着中欧在所有进出口产品市场准入方面建立了全面的合作磋商机制。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中欧双方正式建立消费品安全和WTO/SPS磋商机制,为今
在签字仪式前,李长江与基普里亚努先生举行了会谈。双方就包括中国禽肉在内的食品农产品对欧出口、欧洲有关肉类、水果、酒类等食品及化妆品在内的产品对华出口等标准、认证、合格评定、风险评估等市场准入技术性贸易措施问题、欧盟有关食品安全快速预警通报以及防控禽流感疫情传出传入合作问题进行了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