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委员建议设立农村环境保护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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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9:00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杨建平福州报道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日前在福建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建议设立农村环境保护基金,以解决当前存在的农村环境恶化问题。 2005年3月至8月,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题调查组,针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对全省7个地区的25个乡镇和56个行政村进行问卷调查,并在8个县、区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下降,表现在农村资源过度开发,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
为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建议,设立农村环境保护基金,专门用于解决乡镇、农村环境治理。地方政府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设立农村环境保护基金,重点解决所辖地区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如城镇应征收垃圾费,并从乡镇财政抽出部分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维护,农村也应该设有专职环卫人员行使环境卫生监督责任。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工作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体制。 农村环境保护基金主要来源包括:一是从乡镇自来水水费中筹措;二是从乡镇财政划拨出一部分用于环境保护和治理;三是企业治理基金;四是村级自筹;五是县级环境保护基金划拨一部分;六是城市居民加收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附加税;七是利用优惠政策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