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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课重税?广州有说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4: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天,“购买第二套住房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一说引起了不少广州市民的关注,“这样会不会加大老百姓二次置业的负担?和国家扩大内需鼓励百姓住房消费政策思路吻合吗?”针对这些市民疑问,昨天记者作了相关采访。

  有人怀疑有人理解

  “以后对市民购买第二套住房征收高额重税,这消息到底是真的假的?如果真的实施,会不会影响大家买房改善居住条件的积极性?那我们是不是要趁现在还没开征这个税,赶紧再买第二套住房?现在已经购买了两套、三套住房的,以后要不要交这种不动产税呢?如果不用,对将来买第二套房的人来说,是不是不公平呢?”市民陈小姐昨天上网看到该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一连串疑问。

  而在广州已购置了三套物业的市民常先生昨天对记者说,“国家如果真的出台这样的政策,作为消费者也能表示理解。因为国家出台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是大势所趋,对房地产管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是为了让市场更加稳定规范,说到底也是为了防范房地产泡沫,让住房市场可持续发展,最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

  据广东省城调队调查,2004年,广东省城镇88%的居民家庭已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更有18%的家庭拥有两套以上住房。而广州每百户居民家庭平均拥有住房数量也已超过117套。而如果真的对市民购买第二套房征收高额不动产税,可想而知社会的波及面是相当广的。“将保障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

  对于有人认为实行新的不动产税制度后,将会加重居民负担,增加家庭支出的说法,在去年12月28日召开的中国房地产CEO高峰论坛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曾首次披露说,目前不动产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会保障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他表示:“通过推行不动产税改革,是为了达到保护土地资源的目的,多占地者必然多纳税,拥有别墅、低密度住宅、多套住宅的人群必然要承担更多的税,低收入人群的利益如何维护,政府会予以慎

  重的考虑。”但束克欣并没有对“个人居住基本需求”这一概念进行详细解释,也没有进一步描述如何保障这一需求的具体方式。

  同样在这个高峰论坛上,束克欣表示,国土资源部是此次不动产税改革的参与部门之一。2005年,不动产税改革进展并不理想,推进过于缓慢。在2006年,有关部门将会加快这一进程。

  广州暂不对购买第二套房收重税

  “国土资源部该官员的说法只能说是个人观点,我们目前没有接到文件说近期要对购买第二套房征收重税。”广州地区税务界有关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国还没有不动产税这个税种,这个不动产税也可以理解为前一阵炒得沸沸扬扬的“物业税”,中国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物业税的概念,但很多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在本质上属于物业税。物业税的出台作为一次影响重大的税种改革,前期的调试等准备工作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其立法程序必然要经历上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等程序,过程相当复杂。因此,短时间内要想开征并不可能。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最近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但是“稳步推进物业税”的步伐到底有多“稳”?引起业界热议。据了解,目前我国一般的房地产项目中,房价的50%左右为土地成本。开征物业税,就是将现行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物业税若开征,一是减轻了开发商的土地成本,增加了住房的降价空间;二是加大了房屋使用成本,抑制消费需求;三是降低了开发商的进入门槛,有利于加大市场供应。业内主流的看法是,开征物业税将会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中国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物业税先在国内部分城市试点是大势所趋,而全国铺开则要等待相当长的时间。

  另有财税专家指出,不动产税的征收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一是详实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用科学的方法对房地产进行低成本的估价,三是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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