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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费用可能上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0:00 东南早报

  昨日,泉州市地税局收到地下物业要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早报记者郭华萍

  去年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称,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房屋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这意味着以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出租将同地上建筑
一样须交纳一定税费。

  昨日,泉州市地税局收到有关通知,从即日起,地税部门将对泉州的地下物业征收房产税,并对出租的地下建筑收取一定税费。记者采访的一些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政策可能对地下停车场造成影响,停车费用可能因此上涨。

  人防设施要被征税了

  “我们也是刚刚收到文件,要对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了。”在泉州市地税局税政二科,记者采访了负责这一业务的杨科长。

  据杨科长介绍,根据新的通知,“凡在

房地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要征收房产税了。

  “一个比较明显的不同,就是以前根据1986年的文件,地下人防设施是不要征收房地产税的。现在新的规定就要征收了。”

  “现在地下建筑的房产税,应该说也是征收了,只是没有单独列出而已。”杨科长说,因为一般开发商在开发房地产时,都会把地下建筑的费用摊到地上建筑的售价上,这样一来,在计算地上建筑的税收时,等于也把地下建筑的税收一起收了。

  “现在比较不明确的是,那些自用的地下建筑,目前有没有征收房地产税。以前,这是要看具体情况的。但新政策出台后,这部分肯定都是要收的。”税政二科的小庄说。据介绍,房地产税一年征收一次,目前是按房产原值的75%征收1.2%的税收。

  独立地下车库更要交税

  不过,昨日记者从采访的房地产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现在有不少开发商在申报工程时,就把地下车库作为人防工程来报批。开发商即使把车位卖给业主,那也不是单独卖的,车位并没有独立产权。

  “一般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地下车库都是作为人防工程来报批的。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开发商把部分车位卖给业主,那也是和房子一起出售的,车位部分不能单独开发票。车位也没有交纳房地产税。”晋江国贸的现场经理苏先生告诉记者。

  “地下车库不少都是按照防空体系来报批设计的。就是和平时用来停车,战争时可以作为防空洞。”南方物业的负责人黄济志告诉记者,因为人防工程毕竟算公众设施,没有产权,也就没有交纳房地产税。“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时,开发商没有交房地产税。转移给小区物业后,也没有交纳税收的。”

  “但如果是独立的地下车库,不是作为人防工程的,就可以办理产权。那就需要交纳一定的

契税。”黄济志说。

  税收成本可能被转嫁

  据了解,如果是按照新的政策,以后业主把自家地下车库出租给别人,就要按月租的12%交税。即使是用来提供免费停车的地下建筑,也要被征收房地产税。这很有可能导致一些商业停车场及小区地下车库停车费用上涨。

  晋江国贸的现场经理苏先生认为,这是完全有可能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这部分成本肯定要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开发商肯定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的。一些免费的停车场,可能就不肯再免费了。”

  “停车费用会不会上涨,这也不好说。因为租金是要靠出租人和租赁人一起协商的,要达成一致意见并送物价部门备案,并不是开发商或者物业可以单方面决定。”南方物业的黄济志认为,“但转嫁的可能性很大,即使没有把全部费用都转嫁给消费者,可能也会转嫁一部分。”

  业内人士还认为,目前小区内的停车位都比较缺乏,购买车位的业主绝大多数是自己使用,很少将购买到的车位再转租的。除非是买车位用来投资的业主,受政策影响才比较大。另外,商业的地下停车场大多由人防工程改造而成,在人防优惠政策取消后,成本自然会增加,临时停车费可能也会因此上调。但关于停车场的收费,政府有统一标准,是否相应提高也须多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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