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总经济师:2005年地税实现新历史性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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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18:3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6日电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近日在广西召开。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在会上指出,全国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着力推进地方税的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地方税工作的新局面。 董树奎充分肯定了2005年地方税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全国各级地税机关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方针,按照“管好税源,规范执法,加强配合,搞好评估,推
在谈到“十一五”时期地方税发展与改革的工作目标与总的要求时,董树奎指出,根据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对税收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总体要求。全国地方税管理部门要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结合地方税工作特点和实际,精心规划今后五年地方税工作发展与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就全国来讲,“十一五”时期全国地方税的工作目标是:完善税制,改善环境,加强征管,改进手段,提高质量,保持地方各税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作出新贡献。 具体到2006年的地方税工作,董树奎强调,2006年是“十一五”发展规划开局之年,做好2006年地方税工作意义重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2006年地方税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执法,完善政策,加强征管,推进地方税税制建设,不断提高地方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董树奎指出,200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组织收人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确保地方税各项政策执行到位,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加强征收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强化部门合作,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要密切国地税协作,提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征管质量。要完善核定征收办法,细化印花税的管理。要规范预征办法,加大土地增值税管理。要创新管理方式,挖掘资源税税源潜力。 加强收入分析,完善税源监控制度。各地应该将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分析与纳税评估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税收收入分析质量。提高纳税评估的水平,提升税源监控能力。 董树奎希望各级地方税务部门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06年地方税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