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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政府部门规划无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7:30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月13日电(记者储叶来)记者从安徽省环保局获悉,自去年底各部门制订规划进入高峰期以来,至今没有一个政府部门规划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有关政府部门规划要通过环评才能审批。

  安徽省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同志介绍,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和有关部门规划在审批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正有序展开
,但规划环评工作则进展缓慢。环境影响评价法施行两年多来,只有一些大型企业的发展规划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

  据介绍,自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安徽无一政府部门规划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业内人士表示,规划环评是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将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划纳入环评,目的是从决策的源头防止生态环境破坏。

  安徽省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眼下正是各部门编制规划的高峰期,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规划时,均应组织开展“环评”,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说明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如果没有进行这项工作,按照法律,审批机关应不予批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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