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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洲“”收回大揭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1:0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这仅仅是开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处长黄文波说,解除琶洲两个“地王”的土地出让合同,表明了政府的决心:“在广州开发房地产,必须遵守游戏规则,这游戏规则就是合同。”此举同时也显示,广州市将对土地出让合同进行大清理,违约者将被收回土地。

  两地块欠交土地出让金

  被誉为在清理土地出让合同“新年重锤”第一击中收回的两个地块,一个是去年3月28日被广东中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13.88亿元拍到的琶洲PZB1501地块;另一个是去年10月14日被两个自然人苏雄、夏乘风以6223元/平方米买入的琶洲PZB1301地块。由于土地受让人没有依土地出让合同按期交付土地出让金,政府宣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这两个曾开创广州市土地出让拍卖天价、有“地王”之称的商务用地。

  政府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政府宣告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函件已于2005年12月29日分别送达这两个地块的受买人。据了解,直至昨日记者发稿为止,该两地块的受买人仍未就此作出反应。

  在琶洲中洲中心以东一个面积约11万平方米地块,就是去年4月被过江龙中岱房地产以13.88亿元天价竞得的琶洲PZB1501地块。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围栏写着“中岱广场”几个大字外,土地根本无动工迹象。而于去年10月14日被苏雄、夏乘风拍得的琶洲PZB1301地块,同样也是被荒草覆盖。

  琶洲地块拍卖创下多项纪录

  琶洲PZB1501地块曾经被200多次举牌,它创下广州土地拍卖历史上的多项纪录:竞买时间最长、拍卖举牌次数最多、地块面积最大、成交价最高,这些纪录至今无人打破;琶洲PZB1301地块曾先后9次被八九百万元大幅度加价,最高一次加价达1900万元,最终以高于出让底价1.6倍、折合楼面地价6223元/平方米的价格成交,刷新了广州土地单价记录。

  去年10月14日的PZB1301土地拍卖给所有到场的人员留下深深的印象。参与竞拍的有在琶洲开发保利国际广场的保利集团、开发了琶洲中洲中心与中洲大厦的祥能投资、在广州交易会旧展馆旁开发了锦汉展览中心的东泰骏城、在广州业内尚无名气的广州亿鑫,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与的苏雄与夏乘风。

  苏雄和夏乘风是在报名参与竞拍截止前一刻才出现的,一副志在必得的“架式”,尽管拍卖现场拍卖师多次提醒“注意投资风险”,但苏与夏还是“大手笔”重金加价。当苏雄最终以4.6亿元报价击败所有竞争对手而成交时,掩饰不住内心的极度兴奋,站起来张开两臂做出代表胜利的“V”状。

  然而,谁也料想不到,这先后两次以天价出让的地块,受买人竟然一直拖着不交土地出让金。有关人士透露,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解除土地出让合同通知之时,这两个地块的受让人除了在参加竞拍之前分别交给的1000万元、500万元保证金外,再也没有交过一分钱。

  知情人士透露,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函之前,曾经就缴付土地出让金事宜通知过这两个地块受买人,但却没有结果。

  按照目前实施的《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规则(试行)》,在土地确定受让人后,国土局的代表必须与受让人当场签订《中标确认书》或《成交确认书》,然后市国土房管局就应当与受让人在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必须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中标确认书》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有关税费。按国家土地法规定,缴付期限是60天。

  土地收回留下问题成堆

  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违约方除被没收保证金外,还将面临成交价20%的罚款。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主任丁强表示,由于这是广州市第一次解除出让合同,还没有这方面的先例可借鉴,因此对违约者如何罚款处理还在研究之中。

  此外,该两地块重新拍卖出让,已经因此曲折延误了数月时间,这损失如何补偿?如若再次出让不能达到原先的成交价,差价是否向违约者追索?这些问题目前也同样还在研究中。因此,该两地块的受买人,面对的不仅是被收回土地,可能还得面对同样是天价般的索赔责任。

  丁强表示,今后,广州市对前来拿地的开发商,将会对其资质和建设资金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并且根据实践经验不断修改与完善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防止没有实力的开发商扰乱市场。

  [相关链接]

  根据广东省工商管理局的信息,广东中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4日,注册资金只有1121万元。最大股东为广东中岱贸促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96.8万元,两名福建籍女子黄桂珍、张立芳分别出资112.1万元。

  至于个人买家苏雄与夏乘风,记者与其在土地拍卖现场有过一面之缘,拍卖结束时两人不肯接受采访,仅留下一句话“我们来自北京”后即匆匆离去,当时显得相当神秘。

  这是一个信号

  广州重拳出击清理土地出让

  “这是一个市场信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处长黄文波说,广州市正对1993年以来所签定的土地出让合同进行清理,对违约的将予以解除,“不要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拿了土地不依约交付土地出让金、不按时开发的,政府将依法收回土地”。

  黄文波说,由于历史原因,该类合同的数量“多得惊人”。

  广州市就在宣布解除琶洲两个地王的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又向一批用地单位发出《收回闲置土地闲置方法方案公告》,收回48宗超过71.68万平方米的闲置土地。

  这批被收回的闲置土地中,其中32宗土地属于房地产开发用地,总用地面积达到45.6万平方米。根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建设用地闲置满两年的,政府将无偿收回该用地。被收回的闲置土地,将纳入政府的土地储备中,一部分将会重新进入市场,进行公开土地出让。

  专题撰文记者殷小杰

  (Raul/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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