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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再扩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0: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可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央行、财政部、劳动部昨天联合发布通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同时规定,部分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可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规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贷款。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
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如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均可根据《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同时,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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