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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4月初接受别国"审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3:01 新闻晨报

  权利和义务总是对等的。根据商务部的公告,我国也将于4月4日到6日接受别国的审议。WTO上海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周汉民教授向笔者表示,部分国家可能两年或者四年接受审议一次。而由于我国是过渡期尚未完全结束,因此每年都会被审议。

  周汉民认为,其他成员主要关注的是我国入世承诺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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