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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医院该不该建(观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2:4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葛延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

  医改不能走市场化道路

  现在的医疗卫生改革走入困局,根源在于它的基本方向有问题,医改不能走市场化的道路。基于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无论是基本保障目标选择还是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选择,靠市场都无法自发实现合理选择,必须强化政府职能。政府的责任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的筹资和分配功能;二是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只要医疗服务机构走向全面市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及服务目标偏离问题就不可避免;竞争无法保证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也早已被各国的实践所证明。在此前提下,政府补贴需方和购买服务不仅无法保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也减轻不了政府的财务负担。

  另外,市场化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与一般消费品不同,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具有公共品性质的服务是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也是个人力量所无法左右的。因此,必须而且只能由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否则就一定要出问题。

  王宇龙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

  公共卫生服务应由政府提供

  目前我国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领域存在政府“甩包袱”现象,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大部分基本医疗事业日益市场化。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盈利性不分,所有医疗服务机构都已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医疗卫生服务变成私人消费品,

卫生部门健康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流行病预防意识松懈,部分计划内免疫和基本医疗还存在向居民收费现象。从医院改革来看,不加区别地市场化、商业化导致一些公立医院没有保障基本医疗的机构,医院营利动机过强,“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损害了公平。

  建议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投入界限。在医疗卫生的大范畴中,公共卫生需求与服务应该由政府免费提供。还应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卫生事权分担体制。医疗卫生事业主要是地方事业,对于地方病预防、常见多发病预防和控制、组织医疗保险等都应由地方政府完成。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的医疗卫生政策与规划的制定,如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医疗器械的监管与标准化等。此外,地区之间差异的协调、大型流行病监控等方面也应是中央政府的事权。

  李玲

  北京大学

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医改需要总体方案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虽然进行了几年,但政府的方向不明了,目标不明确,缺乏一个总体方案。是在一步步伴随着经济改革发展的过程中进行摸索。在

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往往采取针对某个问题而改,治标不治本,容易引发更多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政府必须把医疗卫生提升为国策,恢复到全民性的爱国卫生行为。

  医改一直进行,但是改来改去只局限在卫生部门,卫生部门的主体是国有医院。改来改去,矛盾焦点又集中在医院。医生也很冤枉,社会舆论对他们的压力非常大,医院的意见也非常大。

  我国的医疗体制在1949年到1978年非常有效,人均寿命从35岁提高到63岁,这是当时国际公认的奇迹。过去,政府目标非常明确,就是给老百姓提供价廉物美的服务和医疗器材,医院的管理、医疗体制等各方面都为这个目标服务。当时的医疗体制,在农村就是三级医疗,赤脚医生给农村提供服务,城市也是有一个垂直的体系。但现在,改革之后过去的东西打破了,新的并没有建立起来,这和政府没有大力推动是有关系的。卫生事业的主管部门是卫生部,但卫生部在很多问题上没有自主权,比如大量资源的投入,卫生部管不到财政那一块,管不到医保,也管不到药品。我觉得应该政府出面综合治理,单独靠医或者单独靠药都管不了。

  《国际金融报》(2006年01月13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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