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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兴开始偿还拖欠货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2:0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史宝华)从昨天起,被强制破产的北京盛兴商贸有限公司开始与供货商协商偿还拖欠的货款,与之签署相关协议的供货商有望拿回30%或者40%的货款。

  昨天,进入破产程序的北京盛兴广渠门店重新热闹起来,供货商纷纷来到广渠门店结算中心核对账目。崇文区商务局的公告则提醒供货商尽快到崇文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货款问题。

  据了解,供货商在与广渠门店对完账后,必须到崇文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盛兴,然后与北京盛兴签署一份“终止协议”,随后供货商才能拿回部分被拖欠货款。食品部分的偿付比例是30%,非食品部分的偿付比例是40%,货款将在协议签署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再具有债权债务关系。

  据了解,已经有部分供货商提起诉讼,并与北京盛兴签署了“终止协议”,但有相当多的供货商还在观望。北京盛兴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北京盛兴的资产就那么多,早签协议早拿钱,晚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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