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最好签订合同 别订“翻台饭”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16:5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2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据了解,酒楼在接受预订时基本上只收定金,几乎没有签订合同的。为此,中消协、中国质量万里行等部门纷纷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最好选择信誉好的餐馆,以书面方式进行约定为佳。另外,最好不要订“翻台饭”。 中消协有关人士介绍,每年有关年夜饭的消费投诉不少,主要问题包括:上菜速度慢;菜价上涨;变相涨价,比如平时就餐供应免费茶水,但除夕当天却要收取费用。此外,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要有维权意识。要问清楚菜肴的组成、数量和价格以及有无服务费,超过规定人数如何收费等。无论酒楼怎样口头承诺,作为消费者应该提出有一份书面约定,其中包括桌数、酒席的位置、开席和结束时间、支付定金情况等。 另外,春节期间,尤其是除夕夜“翻台”,已经是各地很多餐饮企业的习惯做法。但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却认为,这种拼命开上下场的做法不可取,容易让“上一场吃得不尽兴,下一场吃得不开心”。而且,从原料的准备和菜肴的制作来说,中国菜大多讲火候、讲工夫,抢速度抢出来的饭质量难保证。因此,质量万里行呼吁餐饮企业不要开“翻台饭”,而消费者更不要订“翻台饭”。(记者 杨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