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将逐步实行招标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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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12:4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后工业用地也要努力创造条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资源市场配置方式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全国31个省(区、
李元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他说,具体的措施是,进一步提高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占有偿使用土地的比例,工业用地有条件的也要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规范收购储备行为,理顺收购储备体制;根据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和以往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完善内部会审制度 李元同时表示,今后将抓紧建立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体系,改革完善内部会审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机制。至2007年,省一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体系的建立要全部到位。 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还将进一步改革完善内部会审制度,行政许可、公共资源的分配也将纳入会审范围。有条件的将实行会审会公开旁听制度,进一步增强会审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公众对审批的监督。同时,将明确会审的范围和责任,坚决纠正把会审制度形式化、过场化,利用会审制度淡化和规避责任的现象。 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实行了规划审批、用地报批和土地评估结果确认的会审制度,并陆续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重大许可事项纳入会审范围。各地也先后实行了重大事项的会审制度。目前,会审制度已经全面覆盖了31个省(区、市)和1604个市县;会审的对象由法定行政许可事项扩展到重大资金项目安排、规划计划等多个权力较为集中的领域。(张晓松)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