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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私了协议”签订要慎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16:0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轻微交通事故双方车主协商私了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审结了市民张女士与北京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去年6月19日下午,北京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的大客车在四季青桥与张女士的小客车相撞,致张女士车辆尾部受损。事发后,双方达成私了协议,并签订了“当事人自行
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负全责赔偿张女士车辆修理费2100元。由于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一直没有兑现承诺,张女士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赔付车辆修理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当事人自行解决

交通事故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体现了该协议书的证据证明作用,充分表达了当事人的意愿,故采信该协议中双方当事人自行确定的事故经过和赔偿决定,并依此判决龙泉
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中心赔偿张女士车辆修理费2100元。

  有关法律界人士提醒广大车主,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一定要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事故发生经过,一旦一方事后抵赖,这将成为认定事故责任和获得赔偿的重要依据。韩毅强

  (小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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