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有望11月推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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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10:58 南方都市报 | |||||||||
证监会就券商风险控制指标和净资本计算规则征求意见 融资融券有望11月推出 本报讯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昨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券商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
《管理办法》规定,券商经营证券业务须满足以下风险控制指标: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对外担保金额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管理办法》还分别对券商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制定了风险控制指标。比如,净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10%;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倍;单项承销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80%等。 券商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至少每半年向全体股东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并获得股东的签收确认证明文件。公司应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上月的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同时公布征求意见的还有《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计算规则》规定,券商持有的金融产品投资,在计算净资本时,应按照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有关投资的风险情况确定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扣减比例从1%到80%不等。其中,股票投资按照股票的分类和流动性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股票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准的,应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