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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加强环境司法保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10:37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近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要加大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曹建明强调,要依法严厉惩处严重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加大判处民事赔偿的力度。及时审查和执行好排污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案件,大力支持环境行政管理行为。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将针对资源环境保护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研究制订有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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