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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出口实行准入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10:09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门莉娜】摩托车出口天下大乱的局面有望得到根治。近日,商务部公布《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摩托车整车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一是通过生产准入考核并已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告,二是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三是通过 ISO9000等国家承认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四是上一年摩托车整车出口额不少于 50万美元或国内市场销售
数量不少于 3万辆;全地形车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一是通过 ISO9000等国家承认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是取得进口国全地形车准入的相关认证。《通知》同时要求出口经营企业出口摩托车和全地形车整车,必须获得具有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的授权,才能出口授权企业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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