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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采购液化气加价不能超1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09:54 沈阳今报

  昨天,家住于洪区沈辽路的张女士发现,沈阳的液化气价格又涨到了6元/公斤,但据记者了解,上周起,沈阳物价主管部门已经出手限价了。

  据铁西区一家规模较大的液化气站的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下旬开始,因为炼厂液化气库存过多,液化气出厂价几乎每天都有几十元上百元的跌幅,这种情况一直持续至12月,而在出厂价下降初期一直坚挺的液化气零售价也从6元/公斤开始一路走低。可10天前,民
用液化气价格又开始上涨,炼厂方面的出厂价每吨平均上涨了400元-500元,像昨天,来自大庆的液化气开票价格就达到4500元/吨,再加上运费,到沈阳后的价格就达到4800元/吨。

  上周,沈阳市物价局向各区、县(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降低民用液化气经营差率的通知》,明确沈阳民用液化气零售作价办法为,从本市生产企业采购的,在出厂价格基础上加价率不超过12%;从外埠生产企业采购的,在出厂价格基础上加价率不超过20%。

  相关人士表示,这次民用液化气零售作价新办法,从本市生产企业采购的气本次加价率下降了3%;从外埠生产企业采购的,加价率下降了5%。但是,记者采访了一些液化气经销站,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接到过相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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