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政府要用严刑峻法保护在衰退的中国股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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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19: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一月九日电(记者闫晓虹)在股市衰退的情况下究竟该有怎样的正确认识?香港中文大学长江商学院教授郎咸平认为,在这个结骨眼,并不是说我们的法律不够多,也不是说我们的董事会没有尽到责任,而是整个公司治理的前提就是要有政府信用的严刑峻法,而且中小股民利益为唯一前提的监管。 郎咸平今日在此间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颁奖仪式上说,所谓
他指出,理想的公司治理模式,那就是在一个有信用的政府所拟定的严刑峻法的要求之下,职业经理人收集了老百姓的集资,尽自己最大努力对股民负责,不敢没有信托责任,他披露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好公司留在股市,坏公司退市。 他说,股市本身担负着社会的集资功能,但是社会的集资必须给最有能力的人做经营,怎么确保这些职业经理人能够为中小股民打算呢?你又怎么能够确保他是有能力的人呢?政府的功用就很重要,政府必须利用严刑峻法,让这些上市公司的职业经理人不敢不有信托责任。第二个要求,就是政府要用严刑峻法确保这些职业经理人不会披露虚假消息。万一碰到任何的不法情况,政府必须严刑峻法,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为唯一前提标准惩治违法者,让政府的信用在股票市场上得以建立。当所有老百姓都信任政府在股票市场上的执法能力之后,才会把大量的钱源源不断地输入到股市,而只有到了这一天,中国的股市才能健康而稳定地成长,一切违背这个基本原则的做法都是饮鸩止渴,只会给股市下一步带来更多的问题。 |